結構安全鑑定與損害鑑定,是針對住宅、大樓、廠房、公共建築及其他構造物,透過原始圖說與施工資料檢核、現場勘查、裂縫與損壞記錄、傾斜及沉陷測量、材料試驗與結構分析,判斷梁、柱、樓板、牆體、鋼構、帷幕牆及基礎的安全性,並研判裂縫、剝落、滲漏、變形、沉陷、傾斜或施工損害的範圍、程度、原因及修復方式;其中結構安全鑑定著重於確認建築物能否繼續使用、是否需要限制使用、修復、監測或結構補強,損害鑑定則著重於損壞現況、事件前後差異、原因關聯、修復工法及費用概估。

承盟提供建築物結構安全鑑定、房屋與鄰房損害鑑定、施工前後損害調查、地震後混凝土安全鑑定、停工復工鑑定、未報勘驗安全鑑定、混凝土強度鑑定、廠房安全鑑定、帷幕牆安全鑑定、漏水鑑定、傾斜扶正與邊坡補強相關鑑定,以及材料試驗、結構承載力檢核、損壞原因研判、修復補強建議、鑑定報告與技師簽證等服務。

實際作業時間會依建築物規模、原始圖說及施工資料完整度、損壞範圍、現場量測與材料試驗項目、是否需要結構分析或持續監測,以及報告是否用於修復、復工、履約爭議、調解或訴訟程序而有所不同,承盟將於確認鑑定目的與工作範圍後安排調查及報告期程。

承盟具備住宅新建工程、集合住宅、社區、廠房、校舍、醫療空間及商業大樓等多元鑑定經驗,案件遍及高雄、台南、屏東及彰化,包含茄萣崎漏段、苓雅區家齊路、鹽埕區鹽國段、佳里區鎮山段與彰化伸港福新段等住宅及鄰房損害鑑定,鳥松林內段施工前後損害調查與社區型邊坡補強、屏東潮州鄰房傾斜扶正、高雄忠勇新城地下室損害修復、大享路漏水及前鎮區退租回復原狀損害鑑定;安全鑑定經驗則涵蓋台南安南科工段廠房、工廠停工復工、左營區與仁武區未報勘驗工程、茄拔國小幼兒園混凝土強度、高雄企業廣場帷幕牆,以及大港段與國泰磐耘新建工程地震前七日內澆置混凝土安全鑑定,能依不同建築用途、施工階段、損害型態及鑑定目的,提出具技術依據、可查核且具修復可行性的專業判斷。

結構安全鑑定是依建築物的結構形式、使用情況、材料強度、損壞程度及實際載重,評估建築物整體與個別構件的承載能力、穩定性及耐震性能。

鑑定內容可包含梁、柱、樓板、剪力牆、梁柱接頭、鋼構接頭、柱腳及基礎檢核,並依現況判斷是否:
• 結構安全無虞,可維持原用途使用。
• 需要局部修復或持續監測。
• 需要限制使用或降低載重。
• 需要設置臨時支撐。
• 需要辦理結構補強。
• 應停止使用或進一步評估拆除重建。

損害鑑定是針對建築物或構造物已發生的損壞進行調查、記錄、分類與原因研判。除了確認裂縫、混凝土剝落、鋼筋鏽蝕、漏水、沉陷、傾斜或構件變形等損害範圍,也會比對原始圖說、既有照片、施工紀錄、監測資料及事件發生時間,分析損壞與施工、地震、火災、撞擊、材料劣化或長期使用之間的可能關聯。
損害鑑定成果可作為修復補強、工程協調、保險理賠、履約爭議、證據保全或訴訟程序的專業參考。但損壞原因與工程事件具有關聯,並不當然等同法律責任成立;實際責任仍應綜合契約、施工紀錄、各方行為及司法或主管機關認定。

比較項目結構安全鑑定損害鑑定
核心目的判斷建築物目前是否安全調查損壞範圍、程度及原因
主要問題能否繼續使用、是否需要補強損壞如何發生、如何修復
工作重點承載力、穩定性、耐震能力現況記錄、因果關係、修復費用
常見成果結構安全鑑定報告、補強建議損害鑑定報告、修復及費用建議
常見用途使用安全、設備增設、用途變更工程爭議、保險、調解或訴訟
是否可同時辦理可依案件需求合併辦理可搭配結構安全評估辦理

• 梁、柱、樓板或牆面出現明顯裂縫。
• 裂縫持續擴大或雨後反覆滲水。
• 混凝土剝落、鋼筋外露或鏽蝕。
• 鋼構構件腐蝕、變形或接頭損壞。
• 建築物、柱體或外牆出現傾斜。
• 地坪、樓板或基礎發生沉陷。
• 地震後出現新增裂縫或構件損壞。
• 火災後需要確認混凝土或鋼構安全。
• 車輛、機具或設備撞擊主要結構。
• 鄰近工地開挖、抽水或振動後出現損壞。
• 廠房增設重型設備、天車、儲槽或管架。
• 樓板使用載重或設備集中載重增加。
• 屋頂增設太陽能光電系統。
• 建築物辦理增建、改建或用途變更。
• 老舊建築物或廠房需要確認能否繼續使用。
• 工程爭議、保險理賠或訴訟需要專業鑑定意見。

結構安全鑑定與損害鑑定應以《建築法》及《建築技術規則》建築構造編作為建築物結構安全、使用維護與改善的基本依據,並依建築物構造形式及鑑定目的,參照《建築物耐震設計規範及解說》、《建築物混凝土結構設計規範》、《鋼構造建築物鋼結構設計技術規範》、《鋼骨鋼筋混凝土構造設計規範與解說》及《建築物基礎構造設計規範》,辦理耐震能力、構件承載力、材料強度、地基承載力、基礎沉陷及整體穩定性檢核;特定用途或規模的既有建築物如涉及公共安全與耐震能力評估,另應依《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簽證及申報辦法》辦理,災害後的緊急使用安全評估則適用《災害後危險建築物緊急評估辦法》,危老重建相關案件可依《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及《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結構安全性能評估辦法》辦理結構安全性能評估。涉及工程施工造成裂縫、沉陷、傾斜、漏水或其他損害時,損壞原因、修復方式、回復原狀及損害賠償可能涉及《民法》;如進入調解或訴訟程序,現場勘驗、證據保全、鑑定人及法院囑託鑑定則依《民事訴訟法》辦理;公共工程履約瑕疵與工程爭議另可能涉及《政府採購法》及工程契約,共用部分、專有部分與修繕責任則可能涉及《公寓大廈管理條例》。鑑定工作如包含結構分析、專業判斷與簽證,應由具相應專業資格的土木工程技師或結構工程技師依《技師法》辦理;實際適用法規、技術規範及鑑定程序,仍應依建築物用途、損害原因、委託目的,以及報告是否用於行政申報、保險、協調、調解、仲裁或訴訟個別確認。

現場勘查與損壞調查
調查建築物用途、結構形式與使用現況,記錄裂縫、剝落、鋼筋鏽蝕、鋼構腐蝕、構件變形、滲水、沉陷及傾斜位置,並建立照片、編號、尺寸與位置紀錄。

圖說與歷史資料檢核

檢視原始建築圖、結構圖、竣工圖、使用執照、設計變更、歷次修繕、施工紀錄、監測資料、災害紀錄及既有鑑定報告。

裂縫與變形量測
量測裂縫位置、走向、寬度及深度,並依需求辦理建築物傾斜、柱垂直度、樓板高程、地坪沉陷或構件變形測量。

材料試驗與非破壞檢測
依案件需求辦理:
• 混凝土鑽心抗壓試驗。
• 鋼筋位置及保護層探測。
• 混凝土反彈錘或超音波檢測。
• 氯離子含量及中性化深度檢測。
• 鋼筋或鋼材強度試驗。
• 鋼構厚度與腐蝕減薄量測。
• 焊道超音波、磁粉或液滲檢測。

結構分析與安全評估
依建築物現況、材料試驗結果及實際載重建立結構分析模型,檢核構件強度、樓板承載力、層間位移、耐震能力、基礎承載力與整體穩定性。

損壞原因與關聯性研判
比對損壞型態、位置、方向、發生時間、施工工序、監測資料及既有損壞紀錄,研判損壞可能來自材料收縮、溫度變化、施工品質、結構受力、地震、火災、撞擊、開挖、抽水、振動或基礎沉陷。

修復與補強建議
依損壞程度及安全評估結果,提出裂縫灌注、混凝土斷面修復、鋼筋除鏽防蝕、鋼板補強、碳纖維補強、擴柱、增設剪力牆、鋼構斜撐、基礎補強或持續監測等建議。

鑑定報告與技師簽證
彙整鑑定目的、資料來源、現況調查、試驗結果、結構分析、原因研判、安全判定、修復補強建議及照片圖表,依委託及程序需求完成技師簽證。

第一步 鑑定需求確認
確認建築物位置、用途、構造形式、損壞情形、事件經過、鑑定目的、預定用途及委託範圍。

第二步 基礎資料檢核
檢視建築圖、結構圖、竣工圖、使用執照、施工紀錄、監測資料、修繕紀錄、現場照片及既有鑑定文件。

第三步 現場勘查與損壞記錄
調查裂縫、剝落、鏽蝕、變形、傾斜、沉陷及其他異常情形,建立損壞位置圖、照片編號、尺寸與現況紀錄。

第四步 量測與材料試驗
依案件需求辦理裂縫量測、傾斜測量、高程測量、鋼筋探測、混凝土鑽心、氯離子、中性化或鋼構非破壞檢測。

第五步 結構分析與安全檢核
依現況尺寸、材料強度、使用載重與試驗結果建立分析模型,檢核構件承載能力、耐震性能、基礎安全及整體穩定性。

第六步 損壞原因與關聯性分析
比對損壞型態、事件時序、施工行為、監測數據及既有狀況,研判損壞可能原因與影響程度。

第七步 修復補強方案研擬
依安全評估與損害程度,提出修復工法、補強方案、監測需求及必要的使用限制,並視委託範圍估算修復數量與費用。

第八步 鑑定報告與成果交付
完成結構安全鑑定書或損害鑑定報告,彙整調查、試驗、分析、鑑定結論、修復建議及技師簽證文件。

• 建築物地址、用途、興建年份及樓層數。
• 建築圖、結構圖、竣工圖及設計變更圖。
• 建造執照、使用執照及變更使用資料。
• 損壞發現時間與事件經過。
• 裂縫、沉陷、傾斜或其他損壞照片。
• 地震、火災、撞擊或施工事件紀錄。
• 歷次修繕、補強及鑑定報告。
• 鄰近工程施工計畫、開挖圖及施工紀錄。
• 沉陷、傾斜、裂縫、振動或水位監測資料。
• 工程契約、會議紀錄及相關往來文件。
• 設備重量、位置、固定方式及使用載重。
• 鑑定報告預定使用目的,例如修繕、協調、保險、調解或訴訟。

若原始圖說或資料不完整,可依委託範圍透過現場量測、鋼筋探測、材料試驗及其他調查方式補充必要資料。

依委託範圍,承盟可提供:
• 建築物基本資料與鑑定範圍。
• 原始圖說及文件檢核結果。
• 現況調查與損壞位置圖。
• 裂縫、剝落、鏽蝕及變形照片紀錄。
• 裂縫寬度、傾斜及沉陷量測成果。
• 混凝土、鋼筋或鋼構材料試驗報告。
• 三維結構分析模型與計算結果。
• 構件承載能力與結構安全評估。
• 耐震能力或樓板載重檢核結果。
• 損壞型態、程度及原因研判。
• 施工或事件影響關聯性分析。
• 修復工法與結構補強建議。
• 修復數量及費用概估。
• 使用限制、臨時支撐或監測建議。
• 結構安全鑑定書或損害鑑定報告。
• 土木工程技師或結構工程技師簽證文件。

「結構安全鑑定證明」是一般搜尋用語,正式交付文件通常依委託目的稱為「結構安全鑑定報告書」「建築物結構安全鑑定報告」或「技師簽證文件」。

結構安全鑑定與損害鑑定所需時間,會依建築物規模、原始圖說完整度、損壞範圍、材料試驗、測量與監測項目、結構分析複雜度及報告使用目的而有所不同。
若涉及長期裂縫、沉陷或傾斜監測,應另計監測期間;法院囑託鑑定則依程序、會勘及補充說明要求另行安排。

結構安全鑑定會檢查哪些項目?
通常包含原始圖說、結構系統、梁柱與樓板、裂縫、剝落、鋼筋鏽蝕、鋼構腐蝕、傾斜、沉陷、材料強度、構件承載力及耐震能力。實際項目依鑑定目的決定。

建築物出現裂縫就代表結構不安全嗎?
不一定。裂縫可能來自材料收縮、溫度變化、施工品質、結構受力或基礎沉陷,應依位置、方向、寬度、深度及發展情形判斷。

結構安全鑑定一定要鑽心取樣嗎?
不一定。是否需要鑽心,應依原始資料、建築物現況、鑑定目的及分析需求決定,也可搭配鋼筋探測、反彈錘、超音波或其他試驗。

沒有原始結構圖可以辦理鑑定嗎?
可以,但通常需要增加構件量測、鋼筋探測及材料試驗,以補充建立分析模型所需資料,因此作業時間與費用可能增加。

結構安全鑑定書由誰出具?
涉及結構安全分析及專業簽證時,應由依法執業並具相應專業能力的土木工程技師或結構工程技師辦理。

結構安全鑑定報告有有效期限嗎?
報告反映鑑定當時的建築物狀況與使用條件。若後續發生地震、火災、增建、設備增設、用途或載重變更,應重新評估。

私人委託的損害鑑定報告可以作為法院證據嗎?
可作為當事人提出的專業資料,但是否採信及證明力如何,仍由法院依案件資料、鑑定程序與其他證據判斷,不等同法院囑託鑑定。

鑑定前可以先修繕嗎?
若可能涉及工程爭議、保險或訴訟,建議先完成現況記錄、照片、量測及必要的證據保全,再進行修繕,以免原始損壞狀況消失。

損害鑑定可以直接判定法律責任嗎?
鑑定可以提供損壞原因及工程事件關聯性的專業意見,但最終法律責任仍應依契約、事實、過失、因果關係及主管機關或司法認定判斷。

結構安全鑑定費用如何計算?
費用會依建築物規模、損壞範圍、現場調查、測量、材料試驗、結構分析、監測期間、報告用途及是否涉及會勘或訴訟程序而不同。